尿路感染复发是指原来感染的细菌未完全杀灭,在停止治疗后1个月内重新生长繁殖,引起发病,复发时多数病人有尿路感染症状。复发表明原来治疗的失败或不彻底。失败的常见原因有:
(1)抗菌药物选择不当:抗菌药对致病菌部分有效或完全无效。
(2)抗菌药浓度不足:肾盂肾炎时,病变多为局灶性,病损部位多有疤痕形成,该处血流量不足,从而导致病灶内药物浓度不足,无法消灭病灶内细菌,仅能起到抑制细菌繁殖和活动的作用,停药后致病菌重新活跃,引起复发。针对这种情况,采用对细菌敏感的杀菌药如庆大霉素、羧苄青霉素等,使感染部位的药物达到有效治疗浓度,往往取得较好的疗效。
(3)L-型细菌:L-型细菌是一种细胞壁缺陷性细菌,对低渗环境有一定的抵抗力,在高渗环境下不能存活,一旦停止治疗,则L-型细菌可复原,并继续致病。因为L-型细菌在等渗或低渗培养基不易生长,一般尿培养阴性。肾盂肾炎的复发,约20%是由L-型细菌所致。治疗其复发可用抑制蛋白合成的抗生素,如四环素、红霉素、氯霉素或庆大霉素等。
(4)尿路结石:尿路结石是复发性感染的常见原因,因感染性结石中心往往能分离出尿素酶分解细菌,抗菌药物对它无效,即使取出结石后,感染仍常复发,此与残留含菌的微结石有关,故取石术后可用10%Renacidin或络合剂冲洗。
(5)耐药菌株的出现:一般来说在治疗早期罕有耐药菌株出现,但在伴有肾功能不全时,抗菌药在肾中达到有效浓度很慢,这样就有条件使细菌产生抗药性。还有一种可能是,在治疗开始时就是耐药菌株,因此在治疗72小时内菌尿未消失,症状仍存在者,应按药敏试验更换用药。
(6)药物剂量不够或疗程太短:所以许多医学中心建议,按药敏试验结果,选择敏感抗菌药,在允许范围内口服最大剂量作6周疗程治疗。